常見安全生產“十不”禁令小編
一、電焊氣割“十不準”
1、無特種作業操作證,不焊、割。
2、雨天、露天作業無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3、裝過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的容器,未進行徹底清洗、未進行可燃濃度檢測,不焊、割。
4、在容器內工作無12伏低壓照明和通風不良,不焊、割。
5、設備內無斷電,設備未卸壓,不焊、割。
6、作業區周圍有易燃易爆物品未消除干凈,不焊、割。
7、焊體性質不清、火星飛向不明,不焊、割。
8、設備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9、鍋爐、容器等設備內無專人監護、無防護措施,不焊、割。
10、禁火區內未采取安全措施、未辦理動火手續,不焊、割。
二、起重作業“十不吊”
1、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超負荷不吊;
3、工件緊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線隱暗看不清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物件沒有措施不吊;
10、鋼水包過滿不吊。
三、電氣安全“十不準 ”
1、無證電工不準安裝電氣設備。
2、任何人不準玩弄電氣設備和開關。
3、不準使用絕緣損壞的電氣設備。
4、不準利用電熱設備和燈泡取暖。
5、任何人不準啟動掛有警告牌和拔掉熔斷器的電氣設備。
6、不準用水沖洗和揩擦電氣設備
7、熔絲熔斷時不準調換容量不符的熔絲。
8、不準在埋有電纜的地方未辦任何手續打樁動土。
9、有人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在未脫離電源前不準接觸觸電者。
10、雷電時不準接觸避雷器和避雷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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