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下班途中被撞身亡可享雙賠
提問:本報讀者 沈思學 回答:北京市常鴻律師事務所律師 陳劍峰
沈思學:我的一老鄉在北京打工,兩個多月前的一天,他在下班途中換乘公交車過馬路時,被一輛疾速駛來的大卡車撞倒。在路人的幫助下,他被送往醫院,后搶救無效死亡。后來交通部門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大貨車為全責,我那老鄉無責。現在我老鄉的家屬在與肇事大貨車司機協商賠償事宜。我想請教:我老鄉這種情況,能算工傷嗎?
陳劍峰:《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所以,如果能確認您老鄉是在下班途中發生的事故,而且有交警部門出具的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那么就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認定工傷后,如果單位給您老鄉繳納了工傷保險,就由社保基金支付工傷賠償。對于工傷死亡的職工,主要有三項賠償:喪葬費、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親屬撫恤金,均由社保基金支付。若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應由社保基金支付的工傷賠償就由單位給付。
另外,您老鄉這種情況屬于雙賠案件,其家屬既可以要求事故責任方支付賠償,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從而享受工傷賠償。(本報記者 王香闌)
來源:勞動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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