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十條規定》條文說明
五、海洋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
- 必須證照齊全有效,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
海洋石油企業除應取得工商、稅務等基本證照外,還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從事石油天然氣勘探、測井等作業的企業還應取得地質勘察資質證、放射性物品使用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規章制度是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保證,可有效防范海洋石油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風險,保證從業人員健康安全、財產安全以及公共安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我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建立的制度。企業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實施,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切實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和政策,在組織生產的同時,積極采取措施,改善勞動條件,減少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危害。
- 必須確保出海作業人員經培訓合格再上崗。
海洋石油行業是全世界公認的高風險行業之一,對新錄用人員、轉崗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等出海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提出了嚴格要求。新錄用人員大多對海洋石油作業的危險性認識不足,對與作業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不了解;轉崗人員一般對新上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熟悉;特種作業人員的作業場所、所用設備、操作內容都具有較大危險性,容易發生傷亡事故。所以,出海作業的相關人員必須按照法規要求,經過安全救生、井控、防硫化氫、油氣消防、穩性與壓載、無線電操作以及特種作業技術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 必須嚴格落實海洋石油設施設計、建造和運行第三方發證檢驗制度。
第三方發證檢驗制度是借鑒國際通行做法的一項特有制度。發證檢驗的對象不僅限于安全設施,還包括了整個海洋石油生產設施的設計方案和圖紙審查、材料測試和分析、建造安裝過程監理、竣工檢驗等內容。海洋石油生產設施的發證檢驗制度是指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海洋石油作業安全辦公室認可的國內外具備相關能力的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在中國海域對海上油氣生產設施進行第三方檢驗。檢驗合格并取得檢驗合格證后,油氣生產設施方能投入使用和繼續使用。發證檢驗包括建造檢驗、生產過程中的定期檢驗和臨時檢驗。
- 必須安裝防噴控制系統,自溢井必須安裝井下安全閥。
防噴控制系統是海洋石油預防井噴和防止井噴失控的重要手段,是鉆井設備的重要組成部分。海洋石油鉆井過程中,為了防止地層流體侵入井內,井筒內的鉆井液壓力一般會略高于地層壓力。在鉆井過程中,常因各種因素的變化引起油氣井的壓力控制遭到破壞而導致井噴,這就需要依靠防噴控制系統實施壓井作業,重新恢復對油氣井的控制。一套完整的防噴控制系統是對井噴事故進行預防、監測、控制、處理的關鍵設備,是安全鉆井的可靠保障。
井下安全閥是確保海上自溢井安全生產的井下工具,通常安放于井筒上部,與油管相連。當因開采設備發生故障等原因造成井筒內流體流速迅速增大時,就需要開啟井下安全閥,關斷流體通道,可有效避免惡性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安全。
- 必須按規定辨識拖航、動火等作業風險。
海上平臺拖航因存在惡劣海況等諸多不利因素,拖航作業風險較大,國內外曾發生多起因拖航作業引起的重大事故,如1979年我國“渤海二號”鉆井平臺在拖航途中發生翻沉,造成72人死亡。因此拖航前,必須對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進行有效辨識,制定作業方案,履行審批手續,嚴格按方案作業,并經過國家海事主管部門的拖航檢驗。在海上平臺進行電氣焊、烘烤或者打磨等作業危險性較大,作業前也必須進行風險辨識,并嚴格落實審批制度。
- 必須確保消防、救生、逃生設備齊全完好。
海上油氣生產平臺遠離陸地,一旦發生火災等事故,很難及時得到外界的消防和救生援助,只能依靠自身的消防、救生和逃生設施,因此必須做好相關設備的維護保養,確保性能完好。各類滅火設備應定期檢測檢驗,保證足夠的壓力;消防泵和消防栓等必須保證管道通暢、功能完好;各類救生載具,如救生艇、救生筏、救助艇等應按要求配備并保持完好,平臺還應配備足夠的救生圈、救生衣、救生服等救生設備。
- 必須使用通過安全論證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
海洋石油企業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簡稱“四新”)時,應確保其通過安全論證,具備良好的安全性能。“四新”的使用屬于變更管理的范疇,要確保滿足變更管理的程序。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特別是實際操作培訓,使其掌握“四新”的特性、工藝技術要求、安全操作規程,并了解存在的風險及防范措施,以及事故的應急處置措施等。在采用“四新”時,應事先就可靠性和安全程度進行系統分析,分析文件應獲得發證檢驗機構的認可。
- 必須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
海洋石油企業應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對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對確認的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措施并嚴格執行。建立健全安全監測監控體系,完善控制措施。一是要配備溫度、壓力、液位、流量、組份等信息的不間斷采集和監測系統以及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并具備信息遠傳、連續記錄、事故預警、信息存儲等功能;二是與重大危險源相關聯的生產裝置應裝備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自動化控制系統;三是要對重大危險源中含有毒性氣體、劇毒液體和易燃氣體的設施,設置緊急切斷裝置;四是要對儲存劇毒物質的場所或者設施,設置視頻監控系統。
- 必須嚴格落實外包工程安全管理。
海洋石油企業生產過程中會對一些工程項目進行外包,應加強對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對外包工程不能一包了之,更不能以包代管。發包單位應事先審查、定期檢查承包單位資質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保證外包工程安全投入;向承包單位進行技術交底;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生產考核機制。要針對每一項外包工程,切實把好承包商的資質、安全業績、人員素質、施工監督和現場管理等關口,嚴格實行準入,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對承包商人員開展入場安全教育,加強作業現場監督。應建立承包商淘汰和退出機制,對隊伍資質不全、安全業績不佳、人員素質不高、安全管理不力、現場監督不到位的承包商應堅決清退。
- 必須確保應急演練到位。
海洋油氣開采作為高風險作業,必須建立專(兼)職的應急救援隊伍,配置必要的應急裝備和物資,確保發生突發事件后第一時間調動有效資源進行現場應急搶險。要針對海洋石油作業的特點,按照“平時戰時、常態非常態”相結合的原則,立足超前防范,高度重視應急體系建設,做到應急準備“平時戰時化”,時刻緊繃應急管理這根弦。海洋石油企業應制定防臺風(風暴潮)、防井噴等應急演練計劃和方案,定期開展各類應急演習,強化員工的應急技能和應急能力,檢驗并完善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協調機制,提高企業應對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和科學處置能力。
來源:六安安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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